這項集會乃本國民間團體自發響應「香港反對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運動」(反送中運動),原訂在隆雪華堂門外空地舉行的活動,並非隆雪華堂號召或主辦,也不在隆雪華堂範圍內進行。據媒體報導,隆雪華堂執行長李書禎以該會租戶、訪客的人身安全和財務保障爲由,於9月28日主動前往班登英達(Pandan Indah)警局報案,並聲明這場活動與隆雪華堂無關。
這些砌詞妄議的理由,這種無視公民憲賦集會權利的自保行為,不啻為公民組織的墮落,日後可能成為其餘團體效法的錯誤示範。須知道,大會堂外的空地和馬路,屬於公共空間,並非隆雪華堂的私人財產。隆雪華堂不是企業公司,是歷來以民主人權先鋒自居,在國內華團中鶴立雞群的公民組織。今年6月16日在同一地點舉行的「反送中集會」,已證明就算這類涉及複雜爭議的集會示威,並無人尋釁滋擾,亦無任何違反公共秩序之情事發生。如果隆雪華堂怕被誤認為主辦單位,只要簡短文告說明即可,完全無報警備案的必要;如果隆雪華堂擔憂交通秩序受阻,關切租戶訪客人身安全,大可組織糾察,跨出大門(像其「跨族群」口號那樣)現場協調監查,重則關起閘門自保,以策安全。遗憾的是,如今報警自保的下策,有助中國利用本國國家機關壓制集会自由之嫌。主辦者受到施壓後,集會雖未取消,但被迫更改在遠離隆雪華堂的地方舉行,這已是對集會自由權利的斫害。
事已至此,我們籲請隆雪華堂董事會認真檢討此事,虛心接受各界公評,儘速對此公開說明原委。否則,日後不應再高舉道德高地,侈言舉凡與民主人權、憲賦權利有關的議題,終究只是律人而非律己。
聯署團體:
群議社(Agora
Society)
中國維權大馬後援會(馬中維權)
業餘者 (Amateur)
當今峇南(Baramkini)
博大前進陣線(GMMUPM)
北大前進陣線(SPF
UUM)
國大學生團結陣線(SUFUKM)
馬大新青年(UMANY)
維護媒體獨立撰稿人聯盟(WAMI)
優大議題組(Youtar)
29.9.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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